宁德储能网: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公开征求《蒙东电力市场规则体系(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文件包含“1+8”系列规则,即1个基本规则和8个实施细则。
《蒙东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试行)》中明确了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电网企业。
经营主体包括满足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等。
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
另外,规定了各种市场衔接机制,包括中长期与现货市场衔接、代理购电与现货市场衔接、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容量补偿机制与现货市场衔接。
其中,代理购电与现货市场衔接:电网企业通过参与场内集中交易方式(不含撮合交易)代理购电,形成分时合同。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的偏差电量应按照现货市场价格结算。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辅助服务市场由电力调度机构组织集中开展,与现货市场分开独立运行。
原文如下:
内蒙古能源局公开征求《蒙东电力市场规则体系(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要求,规范蒙东电力市场建设和运营,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市场成员合法权益,加快推进蒙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组织有关单位研究编制了《蒙东电力市场规则体系(试行)(征求意见稿)》,包含“1+8”系列规则,即1个基本规则和8个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nmgnyjdlc@126.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蒙东电力市场规则体系(试行)(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5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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