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全面的储能国家政策(更新至2024年11月8日)

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目标的确立,新型储能在整个电力系统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正在进一步彰显。今年,新型储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为行业发展按下了“加速键”。2021年以来国家及地方政府密集出台众多项与储能相关的政策,为储能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指引。
政策按年份排序(截止2024年11月8日)……
(1)2017年10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国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储能技术发展与应用进行了战略部署。
(2)2021年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并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3)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加强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加强氢能生产、储存、应用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

(4)2021年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2021年度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工作的通知》利用存量常规电源,合理配置储能,统筹各类电源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优先发展新能源,积极实施存量“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提升,稳妥推进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探索增量“风光储一体化”,严控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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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2(5)2021年11月29日,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指出开展大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系统设计与示范、开展规模化高安全高性能液流电池储能电站系统设计与示范、开展大型锂电池储能电站工程示范等。
(6)2021年12月9日,科技部发布《“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1年度拟立项项目安排公示》,共有21个储能与智能电网项目入选。
(7)2021年12月21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在全面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背景下,明确将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集商等作为辅助服务市场的新主体,并增加了电力辅助服务新品种,完善了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
(8)2021年12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公示》,共有8个储能技术装备入选,涵盖抽水蓄能、压缩空气、飞轮储能、电化学储能等多项技术。
(9)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各类应用场景,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优化新型储能建设布局。推动技术革新、产业升级、成本下降,有效支撑新型储能产业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到 2025 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 2030 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10)2022年8月18日,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指出,研发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液态和固态锂离子电池储能、钠离子电池储能、液流电池储能等高效储能技术;研发梯级电站大型储能等新型储能应用技术以及相关储能安全技术。
(11)2022年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9部门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指出,围绕新型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液流电池、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开展系统与设备检验监测、性能评估、安全管理和消防灭火相关标准制修订。推进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超导储能、超级电容器、梯级电站储能等物理储能系统及设备标准研制。开展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技术、并网性能评价方法等标准制修订。推进储能系统、储能与传统电源联合运行相关安全、运维、检修标准研究。开展储能电站安装、调试、智能运维等标准研究。
(12)2023年1月17日,工信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系统谋划能源电子全产业链条,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需求的适配性。鼓励以企业为主导,开展面向市场和产业化应用的研发活动,扩大光伏发电系统、新型储能系统、新能源微电网等智能化多样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13)2023年1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在电力市场建设方面,不断扩大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范围,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交易。加快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专项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电力辅助服务价格办法,建立健全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推动调频、备用等品种市场化,不断引导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等新型主体参与系统调节。
(14)2023年4月21日,国家标准委等11部门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指出储能领域重点制修订抽水蓄能标准,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重力、二氧化碳、热(冷)、氢(氨)、超导等新型储能标准,储能系统接入电网、储能系统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标准。
(15)2023年6月2日,国家能源局《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2030年至2045年,规模化长时储能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满足日以上平衡调节需求。2045年至2060年,储电、储热、储气、储氢等覆盖全周期的多类型储能协同运行,电力系统实现动态平衡,能源系统运行灵活性大幅提升。充分结合系统需求及技术经济性,统筹布局电网侧独立储能及电网功能替代性储能,保障电力可靠供应。
(16)2023年6月1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本次示范工作以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发展为目标,组织遴选一批典型应用场景下,在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具有竞争潜力的各类新型储能技术示范项目。
(17)2023年9月1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规则指出,电力现货市场近期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设计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与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中远期任务之一,包括持续完善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力市场机制,通过市场时空价格信号实现源网荷储各环节灵活互动、高效衔接,促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充裕。
(18)2023年9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大力提升新能源主动支撑能力。按需科学规划与配置储能。
(19)2023年9月27日,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示范。主要支持构网型风电、构网型光伏发电、构网型储能、新能源低频组网送出等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显著提高新能源接入弱电网的电压、频率等稳定支撑能力,大幅提升风电光伏大基地项目输电通道的安全稳定送电能力。
(20)2023年10月24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第三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名单,共计58个技术装备(项目)入选,其中储能领域8个入选,涉及固态电池、飞轮储能、液流电池、压缩空气、重力储能以及3S融合新型储能系统、高压级联直挂式储能系统。
(21)2023年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分时价格信号,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为保证系统安全可靠,参考市场同类主体标准进行运行管理考核。持续完善新型主体调度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调节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型电力系统需求。
(22)2023年10月16日,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指出坚持规模化与分布式开发相结合,同步配置高效储能调峰装置,积极发展光热发电。开展大规模风光制氢、新型储能技术攻关,推进绿氢制绿氨、绿醇及氢冶金产业化应用。
(23)2023年11月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发电侧电网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监测的通知,指出,夯实安全运行风险监测基础能力、强化安全运行监测数据管理、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及标准体系建设。
(24)2023年12月2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山东省肥城市300MW/1800MWh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江西省铅山县300MW/1200MWh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等56个项目列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包括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储能等。
(25)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及装备:±800 千伏及以上直流输变电,1000 千伏及以上交流输变电,分布式新能源并网、分布式智能电网(含微电网)技术推广应用,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飞轮储能、氢(氨)储能、热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技术及应用,长时储能技术,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生物质热电联产等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及装备进入鼓励类。
(26)2024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自建、共建和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结合系统需求合理确定储能配置规模,提升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容量支撑能力和涉网安全性能。充分发挥各类新型储能的技术经济优势,结合电力系统不同应用场景需求,选取适宜的技术路线。围绕高安全、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等要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装备集成创新和攻关,着力攻克长时储能技术,解决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带来的日以上时间尺度的系统调节需求。探索推动储电、储热、储冷、储氢等多类型新型储能技术协调发展和优化配置,满足能源系统多场景应用需求。
(27)2024年2月2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将新型储能产品制造、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纳入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中。
(28)2024年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坚持绿色发展,助力低碳转型。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慧升级,强化源网荷储协同发展。切实满足分布式新能源发展需要,全力支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发展,全面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9)2024年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指出,加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等统筹衔接,科学确定辅助服务市场需求,合理设置有偿辅助服务品种,规范辅助服务计价等市场规则。按照“谁服务、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总体原则,不断完善辅助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辅助服务费用规范有序传导分担,充分调动灵活调节资源主动参与系统调节积极性。加强政策协同配套,规范辅助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机制。
(30)2024年2月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2024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的通知,将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氢能等纳入2024 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重点方向。
(31)2024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巩固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先优势,加快前沿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等产业发展。
(32)2024年3月18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强化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的政策措施。。加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跟踪评价,推动新型储能技术产业进步。构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共赢新模式,深化新能源科技创新国际合作,加强中欧在风电、智慧能源、储能等重点领域合作,推动一批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示范项目落地实施。
(33)2024年3月30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100MWh重力储能示范项目、350MW/1750MWh 压缩空气储能示范
(34)项目、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等储能项目进入第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
(35)2024年4月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接入电力系统并签订调度协议的新型储能,可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调度调用新型储能指具备独立计量装置,并且按照市场出清结果或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运行的新型储能,包括独立储能电站、具备条件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等;电站自用新型储能指与发电企业、用户等联合运行,由发电企业、用户等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控制的新型储能,包括未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火电联合调频储能、具备接受调度指令能力的用户侧储能等。
(36)2024年4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管实施主体和监管对象,其中电力交易主体增加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
(37)2024年5月17日,工信部印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级联型高压大容量储能技术、新型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利用、风光制绿氢合成氨技术等列入了2024年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
(38)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到2025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40GW)。相较于2021年制定的3000万千瓦目标提高了1000万千瓦。文件同时提出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
(39)2024年6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提到,新型储能是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我国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支撑技术,它的发展可以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投资就业,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之一。国家能源局将加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跟踪,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完善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机制,促进新型储能调节作用发挥;提前谋划加强顶层设计,促进新能源基地科学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推动新型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
(40)2024年8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指出,在资源富集地稳步实施风光水(储)一体化、风光火(储)一体化建设。探索氢能管道输送,在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深入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合理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
(41)2024年9月2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在电力装备中,公布了压缩空气储能系统、飞轮储能两项储能系统的关键零部件以及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铁铬液流电池储能系统、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超级电容储能系统4项新型储能装备。
(42)2024年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注册制度,规范市场注册工作流程,建立“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实现注册业务“一站式”办理,推动“一地注册、信息共享”,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43)2024年1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实施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行动,发展多元化储能本体技术、突破高效集成和智慧调控技术、攻关多维度安全技术。加快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等成熟技术迭代升级,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推动钠电池、液流电池等工程化和应用技术攻关。发展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技术,加快提升技术经济性和系统能量转换效率。适度超前布局氢储能等超长时储能技术,鼓励结合应用需求探索开发多类型混合储能技术,支持新体系电池,储热储冷等前瞻技术基础研究。
(44)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期施行。指出,国家合理布局、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发挥各类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国家积极有序推进氢能开发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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